共享電動車現身三亞街頭目前未收到企業運營申請
本報訊(記者辛友)1月15日晚,市民沈女士在三亞灣海月廣場附近散步時地發現,在非機動車停車位上停放著一排樣式一致的電動車,她走近細看,發現電動車車身上標有“共享電動車”的字樣?。前不久共享單車進入三亞,共享電動車也接踵而至瞭嗎? 1月16日,三亞日報記者向市交通部門瞭解到,目前該品牌共享電動車尚未在該部門進行備案登記,他們正在商討處理意見。
共享電動車現身海邊??台中電器批發商
市民遊客感到很新奇
1月16日上午,三亞日報記者在三亞灣海月廣場附近看到,一排橘黃色的電動車整齊地停放在停車位上。這些電動車身上多處印有“共享電動車”的字樣。在電動車的車把處,掛有一個標牌,上面寫有騎車註意事項,讓記者感到奇怪的是,這些電動車車身上卻沒有註明運營商傢,隻在車身上貼有“掃碼即走”的字樣。
三亞日報記者通過手機掃碼發現,首次使用該共享電動車需要先下載該運營商的手機客戶端,而該手機客戶端顯示,這是一傢名為“租八戒”的運營公司。用戶首先要進行實名註冊,使用前要付299元押金,其收費標準為180分鐘內36元,之後每小時12元,24小時封頂59元。在三亞日報記者掃碼過程中,許多市民、遊客對共享電動車感到好奇,紛紛走上前來向記者詢問如何使用、怎麼計費等問題。
運營商已聯毅家電生活館|台中家電批發|台中家電批發商投放30餘輛
用戶違章需自行承擔
三亞日報記者通過“租八戒”手機客戶端的“個人中心”找到瞭該公司在三亞的客服人員電話。經聯系該客服人員,他告訴記者,目前公司分別在海月廣場、金鳳凰海景小區、蘭海小區二期等地投放瞭30餘輛共享電動車。投放的電動車充滿電可以正常騎行40—50公裡,時速最高可達30公裡。用戶在租車過程中一旦遇到電量不足等緊急情況,可聯系客服申請付費救援,也可自行到吉祥街通海二巷的實體店內更換電車。
據悉,用戶在使用過程中,如出現亂停車或闖紅燈等交通違章行為的,需自行承擔處罰後果,運營公司隻負責協助。如果用戶拒不承擔責任,則會被扣除事先交納的押金。此外,運營公司為用戶辦理瞭保險,如果用戶在騎車過程中遭遇交通事故,可通過保險理賠。
市台中家電特賣交通局未收運營申請?
目前正在商討處理意見
“租八戒”的三亞客服人員告訴三亞日報記者,目前他們已經在聯毅家電生活館|台中南屯家電行|台中南屯家電行推薦三亞運營瞭近半個月,該店鋪已經取得瞭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但還未去交通部門進行運營註冊。
當天,三亞日報記者就共享電動車運營資質的問題,咨詢瞭市交通局的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沒有任何共享電動車的運營企業向該局進行運營登記申請,三亞也尚未出臺關於共享電動車的管理辦法。2017年10月份實行的《三亞市規范發展共享單車的指導意見(試行)》中已明確:三亞不發展共享電動單車。現在他們正在商討對目前已在三亞投放的共享電動車企業的處理意見。
市民對此看法不一
多地表示“不歡迎”
1月16日下午,三亞日報官方微信首先刊登瞭本稿件,立即受到瞭大量市民關註。查閱讀者留言發現,市民對於共享電動車進駐三亞的看法不一,多數市民並不看好三亞共享電動車的未來。網友Rocky@表示,進駐是好事,但要嚴格要求使用電動車者,必須有駕照的身份才能掃二維碼使用。網友海正藍則認為,三亞電單車已經夠多瞭,可以在交通不太便利地區適度投放,不宜大面積、大規模投放和推廣。網友夏夜柏拉圖表示,絕對不能支持,電動車交通事故發生率太高,更容易造成擁堵。網友秋意濃說,共享電動車的價格有點貴。
三亞日報記者在網上搜索瞭2017年共享電動車在國內其他城市的發展狀況,發現多個城市對共享電動車表示“不歡迎”。2017年1月份,“7號電單車”登陸深圳一天後,深圳市交管部門也對其運營公司負責人進行瞭約談。交警部門表示,深圳90%的道路沒有非機動車道,不適合發展電單車。盡管深圳交警也表示將依法管理,積極推動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的使用,支持共享電單車健康、規范發展,但如何解決共享電單車的合法性問題仍不明確;同年2月14日一個名為“小蜜電動單車”也出現在北京海淀區街頭,剛投放兩天,單車的負責人就被海淀區交通支隊緊急約談,要求該公司於2月17日前,將試點投放車輛全部收回;同年4月27日,《上海市規范發展共享自行車指導意見(試行)》向社會征求意見,明確提出“結合上海城市發展規劃、公交優先發展戰略、道路通行條件和交通安全狀況,上海市不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
據悉,目前除瞭南京極個別城市鼓勵共享電動車發展外,大部分地區對於共享電動車是限制性的規范發展,甚至是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車在三亞能否繼續發展?三亞日報記者將繼續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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